利比亚事变及其他“前车之鉴”
在某个日期之前仓促完成谈判的情况是好是坏很难一概而论。一方面,如果不对外交官们人为限定期限,他们就会无休止地进行讨价还价。专业人士都有某种完美主义倾向,总希望得到更好的条件,因而不愿太早做出让步,有时拖延时间的目的甚至只是希望出现新的筹码。另一方面,冷战后的经验表明,研究不充分且准备不足、仅为满足预设框架而签署的文件往往不仅毫无用处,有时还会使局势彻底恶化。一个具有这一极端负面后果的例子是2011年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的决议。这是一个俄罗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对一国内部冲突进行外部干涉的特殊案例。可决议的执行却变成了推翻现政权的行动。显然,有了这次教训后,俄罗斯政府同意类似决议的想法已荡然无存。况且,利比亚如今的命运令人倍感失望。
但无论如何,伊核问题的解决过程确实是当今的一个少有例子。它没有预设结果,谈判过程艰苦而持久。各方都清楚,在没有基本信任的情况下,只有最详细的安排才能保证协议的执行,谈判的主要参与方伊朗和美国之间的情况正是如此。各方相互理解的希望越小,在正式记录中一切就应记载得越清晰,从而使各种潜在冲突都能通过确定机制加以解决。冷战时期的限制核武器谈判正是这样进行的,其目的是避免留下任何不同解读的漏洞,但这种技巧近年来已被逐渐忘却,因为外交工作保留开放性结局,即不做预设结果,在某一时期几乎成了一个时代的错乱现象。
不久前,一位美国同行针对另一件事(建立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的谈判)指出,“我们已经忘记了怎样进行真正的讨价还价”。由于大部分情况下,欧洲和美国的谈判对象都是整体实力明显羸弱并或多或少依赖于他们的国家,因此他们的谈判逻辑便是:这是基于我方(西方)认识的最终结果,现在要讨论的是你们应该如何达到这一结果。一旦这一套不起作用,比如在WTO框架内,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大国的利益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则有关协议就会或无法达成,或停留在非约束性声明的水平上。
俄美谈判堪称典范
一个例外是不久前达成的俄美削减战略武器新条约,它延续了冷战时期的良好传统。双方对每一个细节都认真进行了研究,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谈判桌前,但其成果有目共睹。坦率地说,目前的俄美关系已差到极点,但该条约仍在被有效执行,因为它的确是一个满足了双方利益要求的平衡条约。
然而,直到不久前还一直被认为旨在扩大和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俄欧谈判,遵循的却是另外一个单向模式:俄罗斯单方面向欧洲标准和惯例靠拢。这看起来甚至是成功的……但这种成功的代价今天却显而易见。危机来临时,这一精心设计的机构顷刻便轰然倒塌了。
最后,伊核问题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双方有多大能力安抚各自的国内人士。奥巴马政府面临的是公开敌对伊朗及其本人的美国国会;鲁哈尼内阁则要说服保守的宗教界人士和对美国持极端警惕态度的国家最高领导人,让其相信这样的协议是合理的。因此,谈判延期是最好的结果,但却不能以任何方式保证半年之后是否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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