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将停止受理俄公民诉讼的消息公布后,出现了在俄罗斯参与下建立类似超国家机构的多项倡议。最新倡议由俄罗斯律师协会主席斯捷帕申提出,他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欧亚法院,其工作重点将是调查战争罪。他说,2014年至2022年欧洲人权法院收到7350多起“乌克兰当局行动受害者”诉讼。斯捷帕申说,七年来审理的少量诉讼均涉及社会权利和公民权利,“实际上未审理任何一宗”有关生命和人身不可侵犯的诉讼。建立一个“非政治化和独立”的欧亚法院可能解决这一问题。他说:“优先事项不仅是处理顿巴斯居民的诉讼,而且是处理来自所有发生战争罪国家公民的诉讼。过去数十年发生战争罪的国家有越南、前南斯拉夫、叙利亚、利比亚、伊拉克和阿富汗。这些战争都少不了北约的参与。”斯捷帕申认为,在欧洲人权法院采取双重标准并信誉扫地的情况下,欧亚法院可以成为“保护人权的有效工具”。
此前,俄人权专员莫斯卡利科娃(Tatyana Moskalkova)提出起草并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人权公约》,远景包括“建立一个超国家机构”,促进成员国人权司法保障。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马特维延科会见阿塞拜疆议长加法罗娃时提出了在独联体框架内建立欧洲人权法院替代机构的另一项倡议。与斯捷帕申一样,马特维延科强调必须建立一个“非政治化的客观法院”。她说:“我们可以在这个法院中审理那些认为自己在其他国家遭受迫害的公民的诉讼。”
俄罗斯人权委员会委员梅尔卡切娃(Eva Merkacheva)认为,成立独联体法院“现在就没有”任何困难。她说,首先应成立一个类似的独联体委员会。她说:“我们已经有了1995年《独联体公约》,以其为基础也可以成立法院。我相信,包括俄罗斯当局在内的所有方面,都对建立这样一个法院感兴趣,因为如今欧洲人权法院在防止对公民犯罪方面起着巨大的遏制作用,当然应保留在国家法院外提出侵权诉讼的可能。”
Pen&Paper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多勃雷宁(Konstantin Dobrynin)说,关于是否有必要建立类似欧洲人权法院的新司法机构或准司法机构的争论已有多年,“理由是所谓欧洲人权法院政治化以及面对不知为何陌生的‘西方价值观’保护俄罗斯司法体系的必要性”。他认为,这一话题的活跃可能与俄罗斯当局希望向国际社会和俄罗斯公民展示其“忠于人权和法治理想”有关。同时他不排除上述倡议者未来可能提出“不同于欧洲的”人权概念。多勃雷宁说,每个类似倡议的可行性都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俄罗斯及其他成员国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是否符合“最低共同标准”;第二,必须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执行机制”。他认为,成立上合组织法院的想法不太现实,因为中国或巴基斯坦恐怕不会同意定期报告其立法改进工作。基于同样原因,成立独联体法院或欧亚法院的倡议也不大乐观。多勃雷宁说:“人权保护领域的最正确方向不是幻想建立新的国际机构,而是努力加强本国人权保护工具。欧洲人权法院不断强调这一点,并指出其自身相对于国家权力而言所起的只是辅助作用。”多勃雷宁认为,俄罗斯重返欧洲委员会并接受欧洲人权法院管辖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俄罗斯和欧洲的法律体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欧洲委员会的活动对其成员国的法律体系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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