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提议 俄将立法保护跨国婚姻子女权益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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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久的将来,俄罗斯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后所生的子女在获得俄罗斯国籍之前不再需要征求其外国直系亲属的同意。近日,俄罗斯国家杜马正在审议废除这一具有歧视性法律的法案。
俄杜马或将通过方案确保跨国婚姻子女获得俄罗斯国籍优先权。图片来源:PhotoXPress
俄杜马或将通过方案确保跨国婚姻子女获得俄罗斯国籍优先权。图片来源:Photo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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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初“铁幕”消失,其后果之一为俄罗斯跨国婚姻数量快速增长。当然,这里指的主要是俄罗斯女性。确切地说,她们成为流动频率最快的人群,而最重要的是,她们在国际新娘市场也最抢手。当时,大概每两个俄罗斯女孩或女人中就有一人曾幻想在富饶的西方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确切地说,是“奔驰王子”。他即使不能将她带到祖传的城堡中,那么至少也会带去海景豪华别墅里。

关于王子的浪漫幻想很快就烟消云散了。许多爱出风头的“灰姑娘”最终都在普通的外国水管工或汽车技工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然而,正如常说的那样,这些还只是小事。主要问题稍后才开始是慢慢出现。在这些跨国婚姻中生育子女的母亲意外地发现,自己孩子的权利受到严重限制,奇怪的是这些法律还是自己的国家所制定的。问题在于,俄罗斯于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一项法律,其中规定俄罗斯女性与外籍人士跨国婚姻中所生育的子女只有获得后者同意之后才能获得俄罗斯国籍。

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德国、法国和芬兰等在内的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的法律中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父母一方为该国公民,那么其子女也自动获得该国国际,或者根据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的申请获得国籍。

此外,子女获得意大利国籍时,只需祖父母中有一人是意大利人即可。有些国家为促进人口增长也实行此类政策,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或者加拿大等国,可以获得与祖父或祖母相同的国籍。芬兰等某些国家制度明确规定:“如母亲为芬兰籍,则其子女从出生开始将永远具有芬兰国籍”。事实上,既然母亲国籍已经确定,那么其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在申请获得与其相同国籍时不需要再对其本人做任何要求。

然而,只有俄罗斯不知因何原因针对本国公民实施这种歧视性规定。多年前,杜马议员曾试图提交一项有关取消该规定的法案,但得到的答案始终是“这会侵犯其外国父母的权利”。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对外国父母权利进行关注的同时却在损害本国公民的权益。

这种情况只有在去年4月,时任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向国家杜马提交有关跨国婚姻所生子女获得俄罗斯国籍新程序的法案时,才有所改变。该法案恰好明确表示,子女获得俄罗斯国籍时不再需要征得其外籍父母的同意。

该文件注释中指出,目前,在婚姻生活出现问题时,如果申请子女获得俄罗斯国籍必须获得其外籍父母的许可。这意味着,在必要情况下,俄罗斯的父母很难保护子女利益,因为其已为外籍公民。解释性说明文件中已经确定了这一必要性。文件指出,最近发生了多起国际家庭纠纷案件,大多与子女监护权有关,而子女没有俄罗斯国籍是该问题症结所在。

社会组织“俄罗斯妈妈”在成立的1年时间中已向来自22个国家约80名俄罗斯女性提供援助。这些国家的监护机关将她们的子女带走,并送到可以收养他们的家庭。芬兰的情况最为复杂。目前,已知该国约有50名孩子被以各种牵强的借口从其俄罗斯母亲处带走。挪威也出现很多类似情况。此外,德国、比利时、法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意大利、丹麦、奥地利、西班牙和马耳他也在相关名单内。俄罗斯外交官每次对此类父母提供援助时都会遭遇公民国籍这一障碍。

由前总统提交的文件最终于1月22日在国家杜马进行一读。我们希望,该文件能够顺利通过其他审议阶段,即得到大多数杜马议员一致同意。

作者:斯维特兰娜•斯梅塔尼娜(Svetlana Smetan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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