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检察长高级助理叶莲娜·捷列吉娜11月20日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表示,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法院对4名中国公民(外国渔船船长)做出有罪判决。中国公民涉嫌在俄罗斯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按照《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部分第253条规定,对他们做出有罪判决。
经法院调查,2012年6月至7月,这些中国渔民非法捕捞太平洋鱿鱼近20.6万吨,为俄罗斯联邦造成超过150万卢布(约合30万元人民币)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法院判处被告应缴纳47万卢布(约合9.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被告自愿支付160万卢布(约合32万元人民币)的环境损失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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