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俄经济部草拟并在网站regulation.gov.ru上公布的信息法修正案,该部提出公开用户通信连接、流量和支付的信息。经用户同意,运营商将能向第三方转交这些信息。目前法律只允许其提供用户本身和提供为其服务的信息。修正案中说,公开的完整信息清单及提供这些信息的规程将由政府确定。俄经济部在解释性说明中说,根据目前用户数据库管理规程规定,企业不能随意使用掌握的信息,包括提供综合服务框架内的信息。
但经济部认为,例如向银行转交其提供服务用户的数据将有助于打击诈骗犯罪。电信运营商整理出一个潜在诈骗电话号数据库,从此类号码向用户的电话来电时提示此号码涉嫌诈骗的信息。此外,向银行提供电信用户与运营商结算的数据也有助于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俄经济部认为,或许旅游服务运营商也对此类数据感兴趣,如用户进入某个特定地区,如果他同意将对其提供的电信服务的数据传递给旅游服务运营商,他就可以收到运营商的合作伙伴发来的关于此地发生事件的信息或一些旅游参观建议。
俄罗斯“保密通信信息”是指受不同法规规范的三类信息。第一类是通话或通信内容本身,受隐私权法保护。第二类是用户姓名,被视为个人数据(经用户同意可以传给第三方)。第三类是关于通信连接的信息,即来电来自哪里、通话持续多长时间、通信费多少等。
Finam金融集团的杰里岑(Leonid Delitsyn)说:“数据无法传递阻碍移动商务发展。如果运营商根据法庭判决才能将用户数据传给提供服务的公司,用户就不得不每次都要自己重新填写这些数据,很不方便,有时用户可能就会因此放弃某个购买行为。运营商能自动将客户允许传递的数据传递给服务提供商就方便多了。”他说,为此必须完善法律,于是经济部提出公开某些类型的信息。
杰里岑说:“增加信息传递机会有助于我们获得更多在线服务。当然也会有些不便。毕竟运营商无法真正确定用户位置。运营商可以确定的是手机而非手机主人所在位置。如权利扩大到足够大,“到底谁是主人——人还是他的手机”这一问题就会变得特别复杂。“告诉我你的IMEI码,我就能说出你是谁”。但他认为,手机换个人使用,就可能出现错误及滥用的情况。杰里岑说:“当然,这些问题不太可能会大过移动服务的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俄数字发展、通信和大众媒体部支持经济部的提议,但为排除政府发布额外法律法规的必要,提议在法案文本中确立向第三方提供用户及向其提供的通信服务信息的规程。解释说明说,新法律使用户可以经同意向第三方提供自己的数据。但法案文本却与解释说明相去甚远。它赋予政府单方面确立第三方访问用户信息(既包括话单信息,也包括用户本人信息)规则的权利。
根据2020年12月通过的规范灰色SIM卡流通的信息法修正案,各运营商所有新的法人用户6月1日起必须在统一身份识别和验证系统中登记每张SIM卡的用户。为检查该要求的执行情况,俄联邦通信监管局有权索要通话、数据传输及用户相对于最近基站的位置等信息。运营商均驳斥这一规定,因为部分传输的信息涉及保密通信信息。预计他们会将所有用户话单数据传递给俄联邦通信监管局监控中心。
尽管它可以要求提供的数据清单并没有变,但新版法案规定,部分信息俄联邦通信监管局只有根据法庭决议才能获取,包括用户国际识别码、向其提供服务的日期和时间以及发送和接收的数据量。俄联邦通信监管局像以前一样,仍可以在没有法庭裁定的情况下要求提供有关数据传输、通话、短信和地理位置信息。根据每日电信公司(TelecomDaily)提供的资料,俄罗斯共有1100万张灰色SIM卡,但数量正逐年减少。公司总经理库斯科夫(Denis Kuskov)认为,买到这种SIM卡的问题不太可能会最终得到解决。
本文为《透视俄罗斯》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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