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法律草案,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不履行国际法庭,尤其是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法案规定,俄罗斯宪法法院有权根据总统或政府要求认定这些判决不可执行。与此同时,国家杜马人士认为,提出该要求的情况“将具有孤例的性质”,法案本身不会对在俄“投资活动或私有财产保护”造成任何损害。议员们还指出,这并不违反国际惯例,某些欧洲国家(如德国和英国)已有类似先例。议员们早在今年夏天就提出国际法相对于国内法的优先权问题,要求宪法法院做出解释。宪法法院称俄罗斯有权不执行欧洲人权法院的某些判决。
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副教授、律师(正在欧洲法院代理某些案件)亚历山大·马诺夫(Aleksandr Manov)接受《透视俄罗斯》记者采访时说,该法案的出现主要与目前俄国内外的复杂形势有关。他说:“很遗憾,目前我国法律政策高度政治化。我想,议员们是未雨绸缪,预防从外部对我国施加压力的企图,这样做是有理由的。”
欧洲人权法院不设执行机构,通过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执行裁决,俄罗斯与后者的关系目前非常紧张。此外,有些案件对俄罗斯来说非常棘手。马诺夫说:“是的,人权是主权问题,但国家也享有主权。这是针对某些要求做出的保险,这些要求可能破坏另一部分居民的福祉。尤其是要求俄罗斯支付尤科斯石油公司股东18.7亿欧元的判决。”
马诺夫认为,该法案与典型案例和普通公民无关。不过,国家杜马的这一立场前景未必看好,原因是俄欧关系早晚会正常化,届时俄罗斯违反欧洲判决的案例就会被提上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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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透视俄罗斯》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