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公司间矛盾或将影响 俄石油履行与中方合同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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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石油公司(“俄石油”)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在2013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期间签署了一份史无前例的合同。合同规定将目前20年内俄方每年对华出口1500万吨石油的约定调整为25年内再增加3.6亿吨(约合每年1440万吨),预付款为600亿美元。
谢钦称:“俄石油”仅今年在远东项目的投资就高达约520亿卢布(约合16亿美元)"。图片来源:路透社
谢钦称:“俄石油”仅今年在远东项目的投资就高达约520亿卢布(约合16亿美元)"。图片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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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石油”总裁伊戈尔·谢钦(Igor Sechin)介绍,增加部分石油将通过全部三条可能的路线输送:由东西伯利亚一太平洋输油管道系统分出的输往中国的支线、以科兹米诺港为起点的海运路线(东西伯利亚一太平洋输油管道的终点)和途经哈萨克斯坦的路线。但拥有东西伯利亚一太平洋输油管道的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对此并不认同。关键是由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还是“俄石油”为这条输油管道以及其它对华出口路线的扩充买单的问题仍悬而未决。 

投资远东

谢钦称,“俄石油”仅今年在远东项目的投资就高达约520亿卢布(约合16亿美元)。其中270亿卢布将用于萨哈林石油的勘探和开采,230亿万卢布将直接用于原油加工(特别是对“俄石油”下属的共青城炼油厂进行现代化改造),而其余约20亿卢布计划用于石油产品供给。此外,“俄石油”对俄滨海边疆区的石油化工联合体产能从年产1500万吨增至2400万吨表示赞许。据最保守估计,该项目要对输油管道追加2577亿卢布投资。同时,伊戈尔·谢钦表示,“俄石油”并不认为直接投资扩大对华石油供应是明智之举。他指出,“俄石油”只会根据经济合理的价格支付输送费用,而支付管道修建费用并不是“俄石油”的事。

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的伊戈尔·杰明(Igor Demin)则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全国所有石油公司都将为因一家公司利益而修建的项目(根据该合同其他任何公司都不能使用这条路线)买单。“此外,按照这种强加给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的逻辑,如果明天某家在萨哈林进行开采的石油公司想要通过拉彼鲁兹海峡经管道出口日本的话,而且像上面所提到的‘按照经济合理的价格’,那么我们作为运输公司就应该不考虑成本而完成这个任务吗?”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人士提出了一个看来完全合理的疑问。

利润第一

俄罗斯能源部副部长基里尔·莫洛德佐夫(Kirill Molodtsov)表示,在远东石油供应以及石油和石油产品出口的能源平衡政策中,俄能源部将努力确保东西伯利亚一太平洋输油管道输送系统在实施“俄石油”在滨海边疆区修建石油化工联合体项目的同时做到盈利。“最主要的是盈利”,他指出,“应确保所有公司盈利,无论是‘俄石油’还是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目前这被视为俄罗斯石油运输公司和‘俄石油’投资项目的基础”,这位副部长补充道。他还说,“俄石油”已提出在滨海边疆区建设2400-3000万吨产能的炼油厂。据此前报道,“俄石油”预计计划在滨海边疆区建设的石油化工联合体的最大产能为3000万吨。计划第一阶段建设年产1200万吨的炼油厂,第二阶段启动年产340万吨产品的石油化工厂,第三阶段将炼油能力每年再增加1200万吨,而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规模每年再扩大260万吨。

此前“俄石油”曾计划在滨海边疆区建设1000万吨产能的石油化工联合体。但随后这家俄罗斯最大石油公司的胃口开始大增。“俄石油”计划通过东方石化公司满足俄罗斯国内外市场对石化产品的巨大需求。扩大产能就面临着向这座未来的石化联合体供应石油的问题。从“俄石油”越南项目中提供石油或能成为保障石化联合体石油供应的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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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列格·克利缅科(Oleg Klimen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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