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因向俄警察行贿被判4年监禁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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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伏尔加格勒州法院新闻处称,该法院判处中国公民项春江(音译)4年监禁,因其为赎回被没收的渔网试图以60万卢布向警察行贿。同时,法院还判处伏尔加格勒一名女性居民5年有期徒刑,缓期3年,原因是她为行贿牵线搭桥。

据悉,今年5月警察在搜查伏尔加格勒女居民出租的仓库时,发现并没收了949袋渔网。根据俄罗斯法律这些渔网是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这些渔网的所有者中国公民,他请求仓库出租者与警方商定返还其被没收的渔网,为此愿缴纳100万卢布。公告中称:“中国公民筹集到60万卢布行贿款,接受这笔贿赂的警察在搜查结束后向领导层报告了这件事情。”被告在转交这些钱的时候被抓获。

判决在法律上尚未生效,各方可以按照上诉程序提出上诉。

改编自《俄新网》

《透视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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