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清关货物被查封 中国商人状告侦查委员会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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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国商人们向莫斯科巴斯曼区法院和联邦安全总局递交申诉,控告侦查委员会不作为,拒绝调查中国商人财产遭到秘密出售一案。这些财产是200个车皮的日用品,价值70亿卢布。
图片来源:Lori/Legion-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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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人们要求对内务部员进行刑事立案,他们负责调查2008年到2009年间“中国走私货物”丑闻案件。案件过程中中国商人们的财产被没收。俄罗斯侦查委员会以中国商人要求不恰当为由拒绝调查。

《消息报》援引中国商人律师布拉古申娜的话称,向莫斯科巴斯曼法院申诉的理由是侦查委员会拒绝接受犯罪声明。

布拉古申娜介绍说,2012年7月25日,北京“新逸”(音译)物流和仓储服务中心的代表们向俄罗斯侦查委员会递交声明,通报内务部一些工作人员的行为包含有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迹象,以及财产遭到侵吞的事实。她表示,企业家们对声明中陈述的所有事实和事件均配有他们所掌握的文件为佐证。布拉古申娜解释说,按照接受、登记和调查犯罪消息秩序工作细则,以及俄联邦刑事诉讼法典,调查人员本该接受和登记这一声明,之后根据声明进行完全符合要求的检查。“然而,俄罗斯侦查委员会甚至拒绝对申请进行登记。侦查员认为,我们的声明不是‘犯罪声明’,而是‘关于不同意内务部工作人员行为的呼吁书’,这意味着,它不属于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她第一次遇到过这种案例。她认为,侦察员们打算拒绝按照他们的声明进行检查。

布拉古申娜向《消息报》表示:“我们向莫斯科巴斯曼区法院和联邦安全总局递交申诉,控告侦查委员会不作为,要求裁定拒绝接受声明是没有理由的,并责成侦查委员会主席亚历山大·巴斯特雷金消除违法现象。”莫斯科巴斯曼区法院向《消息报》证实了递交申诉的事实,但审理日期还没有指定。

布拉古申娜说,中国商人们在声明中所描述的所有事件和事实都发生在2008年到2009年间。当时,俄罗斯内务部工作人员按照“走私”条款,对莫斯科Kamella公司总裁弗拉基米尔·卡拉亚尼,以及他在北京“新逸”(音译)物流和仓储服务中心的中国伙伴王云飞(音译)进行了刑事立案。按照侦查部门的说法,卡拉亚尼和王云飞组织了走私渠道,从中国向俄罗斯首都莫斯科运送日用品,不缴海关关税。卡拉亚尼似乎在莫斯科获得商品订货,而他在中国的伙伴在北京仓库中把成批的服装鞋帽打点好,之后商品被发往莫斯科。商人们在过境时为每立方米服装缴纳1700到1900美元。渠道组织者们每天从切尔基佐沃市场的商人们那里获得几十万美元到100万美元不等。在案件框架下开展过200多次搜捕行动。从滨海边疆区和哈巴罗夫斯克的5个仓库、28辆载重量大的货车和200个车皮中没收了一批价值70亿美元的日用品。

布拉古申娜相信,所有被没收的商品遭到了最粗暴的破坏:商品没有贴封条,这造成了被侵吞的可能性。

在《走私》条款非犯罪化后,对卡拉亚尼和王云飞的刑事调查停止。乌苏里法院裁定把所没收的货物归还给他们,但却查明,所有日用品被归入已被销毁之列。布拉古申娜说,商品是在非法鉴定的基础上被销毁的,而且情况相当可疑:被销毁商品没有进行登记造册,且俄罗斯内务部侦查司的物证记事簿上缺乏被销毁物品的记录。商人们怀疑,这批日用品实际上遭到了侵吞,在内务部工作人员的参与下被甩卖。

负责审议中国商人呼吁书的俄罗斯侦查委员会侦查员马克西姆·乌斯秋科夫拒绝向《消息报》发表评论。

改编自《俄新网》

《透视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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