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对合同的修改将使俄石油公司收入减少30亿美元,该公司董事会将于2月27日批准这份文件。俄方公司认为协议仍合算,因为中方之前希望获得比目前的折扣高9倍的优惠。
俄中双方谈判的消息人士向该报透露,俄石油、俄石油运输与中石油最终商定了俄罗斯对华供油的新条件。各方将对之前的合同进行修改,而俄石油与俄石油运输公司将向中石油提供每桶1.5美元的“国家”折扣。目前,合同变更已于2月22日获得俄石油运输公司董事会的批准,2月27日俄石油公司对其进行审议。这名消息人士表示,折扣将从2012年11月初算起,而中石油则将全额偿清从去年年初起的欠款,总额为1.34亿美元。然而,另一名消息人士则称,所有资金早在1月中旬便已转至俄石油运输公司。《生意人报》尚未得到上述3家公司对此事的评论。
争议解决 一波三折
这份富有争议的协议签署于2009年。按照协议,俄石油公司与俄石油运输公司分别从中方获得150亿美元与100亿美元贷款,相应的,在2011年至2030年期间,俄方经“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每年向中方供应1500万吨石油。为此,俄石油运输公司签署了按对华出口价格向俄石油购买600万吨石油的合同。在参考东线石油管道终端--科济米诺港的普氏能源(Platts)与阿格斯(Argus)离岸价基础上,根据特殊公式计算得出油价。
然而,自2011年1月供油开始,合同就出现了问题。双方对确定俄石油运输公司物流费用的系数T认定不统一。由于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中国支线投入使用后,输油的距离变短,因此中石油认为,每桶油价应在现有基础上减少13.5美元,而俄方坚持要求每吨石油的运费保持为1815卢布(约65美元)。如果按照中方的要求调整价格,俄方在合同期内或将少收入近300亿美元。
截至2011年夏初,中石油的欠款已达2亿美元,双方未能在公司级别达成一致,两国政府级别的接触也没能推进问题完全解决。在同年6月份的能源对话例行磋商中,中石油同意偿付大部分欠款,但将要求每桶折扣为3美元。俄副总理伊戈尔·谢钦表示,“一切矛盾均已解决,双方达成相互谅解“。然而,俄石油运输则称,如果中石油不全额支付欠款,公司将提前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结算,并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的10月中,双方继续进行谈判。谢钦当时坚称,双方将于几周内在公司层面上达成一致。然而,谈判再次拖延。据消息人士称,12月末,对合同的修改最终获得俄中3家企业的一致认可。
是否真正获利 各方观点不一
总的来说,此次价格调整使得俄石油公司收入减少约30亿美元。俄方消息人士表示:“这是正常的数额,我们为此做好了准备”,而中方消息人士则称,新价格很公平。消息人士认为合同价格变更的结果是“俄方的胜利”。同时,对俄石油公司来说,目前对华输油仍获利最多。“即便考虑价格变动因素,与向欧洲供油相比,2012年对华输油仍将多获利约6亿美元”。
然而,专家对新合同评价不一。阿格斯公司的米哈伊尔·佩尔菲洛夫认为,目前的供油条件应当仍然是对俄方有利的,中国希望获得更多能源,相比之下他们并不那么在乎获得的折扣多寡。
与此同时,香港投资银行EurasiaCapitalPartners管理合伙人谢尔吉奥·孟认为,双方争议的解决对中石油有利。他指出,石油管线依靠中方提供贷款建成,并且只为其输送原油,谈判优势在中方,这一点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如果俄方-向伦敦法院提起诉讼并撕毁合同,那么首先必须提前返还250亿美元贷款,并为提前解除贷款协议而支付高额罚款。
摘自俄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