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群体性骚乱”发生 俄罗斯将实施网禁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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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透视俄罗斯》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日前直接二读和三读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即不经法院审理直接查封网站的《信息法》修正案。法案尚需议会上院批准并经总统签字后方能生效,但提案人毫不怀疑其能在年底前获得完全通过。
图片来源:Photo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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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通过在即

如法案顺利通过,则自2014年2月1日起,俄政府相关部门将能无需经过法院审理“即刻”查封任何一家含有“非法信息”的网站。非法信息的定义为“含有煽动他人制造群体性骚乱、从事极端主义活动、参与有违现行秩序的大规模公共活动的信息”。新法律草案未规定互联网网站可通过何种机制对查封决定进行抗辩。根据该法案起草人的设想,总检察长或其副手可以要求联邦电信监督局对访问互联网上发布的非法信息予以限制。此时,联邦电信监督局应“即刻”向网络运营商发出相应指令,后者应在一天内屏蔽含有非法信息的网页或整个网站。同时,联邦电信监督局应通知虚拟主机提供商,并由后者通知网站所有人,要求其限制对非法信息的访问。只有这些要求被执行后,网站封锁才能解除。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人在推特(类似于新浪微博)或者VKontakt(类似于人人网)上发布的帖子或发表的评论中含有未经批准之集会的相关信息,则这些社交网站可能只需检察官一句话,就立即被在俄罗斯境内完全封锁。根据新的法律修正案,从联邦政府机关到普通公民,任何人都能向总检察院提交有关非法信息的投诉。

调整原有规定

该法案的批评者担心法案会被滥用。因为,如果有人想要让某网站关闭,只须使用虚假账户在该网站上发布符合非法信息定义的内容即可。俄罗斯电子商务协会(RAEC)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制定新法案。该协会人士认为,俄罗斯立法者应设法保证现有法规的正常实施,查封含有极端主义信息的网站,而不是制定新的游戏规则。与极端主义信息网络传播作斗争的措施已包含在《打击极端主义活动法》中。根据该法律,对含有极端主义信息的网站应根据法院裁决予以查封。新法案则规定,某项信息是否具有极端主义性质将由检察长决定。RAEC专家认为,“这会导致两个政府部门的职能混淆,从而与俄罗斯联邦基本法产生抵触。”俄罗斯此前已有不经法院审理查封网站的先例。含有宣传自杀、色情、毒品信息的网站,以及含有法院裁定属于违禁内容的网站,可不通过法院审理被直接查封。此类网站将首先被列入违禁名单,然后网站所有者有三天时间删除非法信息。否则,网站将被网络运营商屏蔽。

 追查“群体性骚乱”

议员们此次追加了对网站的“即刻”封锁,并扩大了极端主义信息的范围,使其包含了“含有煽动群体性骚乱的信息”和“参与有违现行秩序的大规模公共活动的信息”。显然,议会的目标是在未经批准的集会信息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之前尽快将其删除。但令人费解的是,总检察院将如何监视俄语网络中的海量信息。关于抗议活动的信息很容易被伪装,比如使用隐喻或故意曲解词汇使搜索引擎无法识别。最后,法律为网站查封留有一天的缓冲期已足以使信息在社交网络中获得爆炸性传播。以上问题显然都会让新法律的效率大打折扣。俄非议会政党“亚博卢”领导人谢尔盖·米特罗欣(Sergey Mitrokhin)对记者表示,这一法案是俄罗斯政府对乌克兰事件的反应,11月21日起乌克兰发生了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抗议活动。但法案起草者之一、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党员安德烈·卢戈沃伊(Andrey Lugovoy)则称不久前俄罗斯发生的比留廖沃大规模骚乱事件为提交该法案的原因之一。的确,法案在杜马通过一读的时间是11月8日,当时乌克兰的大规模集会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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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透视俄罗斯》专稿

作者:克谢尼娅·斯韦特索娃(Ksenia Shvets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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