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银行协会(ABR)致函俄罗斯中央银行,表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外国公司希望组织有效付款机制,使外国商户能接受电子支付工具(ESP、米尔卡)。信中说:“这种情况下,外国公司在其银行账户中,聚合来自俄罗斯银行通过ESP完成的交易资金,然后将其分配给自己的商户客户。”但信函指出,根据俄罗斯法律,外国公司没有资格充当支付聚合商,只有依据俄罗斯法律成立的非信贷法人才能成为支付聚合商。该函提出允许外国公司成为支付聚合商。俄罗斯央行在回函中说,实质性研究该问题需要提供更多信息,包括外国法人要求在俄罗斯银行开设账户的需要有多大。俄罗斯银行协会副会长沃伊卢科夫(Aleksey Voylukov)说,该协会正收集有关数据。信函近涉及外国网络商店,线下交易该付款模式需求也很大。
这种付款机制部分程度上已在运行。例如,Sigmapay在土耳其执行这种付款模式,并且既允许用米尔卡,也允许用SPB快速支付系统支付商品和服务。应用程序Letim也帮俄罗斯人往土耳其汇款。有的平台是确实将钱汇到国外,有的并没有钱款的真实跨境流动,而是在这边由卢布操作,在另一边由当地货币操作,然后相互抵消,此时除相当高的佣金外,平台还赚取换汇差价。但专家表示,不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法律允许外国聚合商进入俄罗斯市场。
俄罗斯“金融创新”协会执董会主席普罗霍罗夫(Roman Prokhorov)表示,这一模式除“根据俄罗斯法律和适用外国法律,缺乏明显合法性”外,还存在其他重大隐患。他说:“例如,从外国公司从在俄罗斯银行的账户网外国商户账户跨境汇款时,可能遇到问题,尤其是以不友好国家货币汇款时。”此外,他介绍说,经常从俄罗斯对外汇款的外国公司,活动可能成为服务于商户的外国银行的重点合规调查对象。他说:“这些条件下这一模式的规模和长期可操作性成疑。”
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莫斯科市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分析和审计基础教研室副教授、经济学副博士科瓦连科(Yuliya Kovalenko)说:“至于美国在新的一揽子方案中对米尔支付系统运营商‘国家支付卡系统’实施的制裁,目前还不会让俄罗斯公民感受到重大变化。这是因为米尔卡在国内继续有效,并且SPB快速支付系统仍可用。俄罗斯境外结算也不受威胁,因为决定是否用支付系统的是银行。”她说,所有已用米尔支付系统的国家目前都继续接受米尔卡,不存在任何困难。需要指出的是,媒体有时会报道某个国家停止接受米尔卡,但那都是个别情况。此外,必须指出,有关制裁目前尚无任何威胁,只有出现对用米尔支付系统的具体外国银行进行定点制裁问题时,制裁才具有危险性。
支付卡市场独立专家维什尼亚科夫(Dmitry Vishnyakov)认为“此类操作风险很大,因为这种汇款对外国银行来说不透明,可能被定性为洗钱并冻结款项”。俄罗斯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会“金融技术数字化”能力中心负责人阿伊托夫(Timur Aitov)认为,俄罗斯银行“在将外国支付代理纳入俄罗斯法律主体方面的创新迟到太多”。他说:“对不友好国家商户付款的接收机制一直存在,为此成立了一些支付中介,其网站名称类似于欧盟国家的相应网店。这些中介增加了交付成本和时间,并不能真正解决从欧洲商户处购物问题。”
本文为《透视俄罗斯》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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