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走廊途经地区辐射俄罗斯23个州,总人口6800万,GDP占俄国内生产总值的41%。俄国营“俄罗斯公路”公司执行董事局副主席伊诺肯季·阿拉菲诺夫(Innokenty Alafinov)指出:“到2045年,该公路的俄罗斯区段将带来9220亿卢布的GDP增长效应或1.3%的GDP增量。”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合作伙伴奥尔加·列夫津娜(Olga Revzina)谈到实施该项目的法律基础时强调说,俄关于公私合营(PPP)的法律对其并不适用。由于新公路将属国有,可能部分属州一级所有,但不会是私有,因此其修建的法律基础要么将是由联邦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要么将是长期投资协议。俄气银行执行行长帕维尔·布鲁谢尔(Pavel Brusser)则指出,创造采用PPP机制的可能性也许是修建新交通走廊的必要条件。他说:“如果我们选择唯一承包商,我很难想象即使按中国合作伙伴的实力,他们应当就主要建筑风险提供多大的合同或银行担保、哪个银行又愿意提供这样的担保?因此,该项目需要拆分。那么,为什么不把它的某一个区段搞成PPP呢?”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白勇奋(音)表示,在中国道路建设者和投资者看来,决定这条交通干线命运的主要因素是未来货流量。他说:“在运力达不到此前预计水平的情况下,则向我们提供流量补偿担保该项目才更具吸引力。”俄“高等经济学校”大学经济与运输政策研究所所长米哈伊尔·布林金(Mikhail Blinkin)认为,新交通走廊将不会有货流量的问题,因为运输将以贵重货物为主,“使用铁路运输不太合理,被迫环绕地球经印度洋运到波罗的海港口则完全不划算”。潜在的货流量水平风险是俄中双方谈判的首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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