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酒类广告新限令7月23日生效 规定更加严格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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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有关酒精度5%及以上酒类的新广告限令自7月23日起生效,它作为修订内容被写入《关于酒精及酒类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国家调控联邦法》。相关法律于2011年7月22日颁布。


新限制令规定,酒类广告中不能出现人与动物的形象(修订前只规定不能使用未成年人的图像),包括人和动物的动画形象。广告中还禁止出现酒类产品中含有膳食补充剂和维他命的内容。同时,酒类产品宣传活动只能在固定的商业场所中的固定品酒室中进行。禁止邀请未成年人参加酒类产品推广会,并且禁止向他们提供酒类产品。酒类广告不仅禁止出现在所有类型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而且还禁止出现在交通工具附近,如地铁和公交车站。


此外,禁止在互联网和各种刊物上刊登酒类广告的全面禁令将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俄联邦委员会已于7月18日批准相关法案。修订内容将写入《广告法》第21条和酒类行业国家调控法律。现行法律规定,酒类广告禁止刊登在报纸的头版和末版,以及杂志的封面封底、首页和最后一页。

改编自《俄新网》 

《透视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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