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在俄持伪造证件驾车被处罚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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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穆尔州检察官助理瓦连京·布尔夏宁3月21日向媒体表示,布拉戈维申斯克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公民持伪造驾驶证驾车的案件。这名中国公民因持伪造证件驾车在阿穆尔州境内被捕,布尔夏宁没有告知宣判日期。

俄罗斯安全总局阿穆尔州分局工作人员在搜查行动中查明,(中国)边境城市黑河市有一伪造中国驾驶证的窝点,不法分子转为在俄罗斯境内驾车的中国公民伪造驾驶证。随即,安全局与交通警察开始联手调查在俄境内利用伪造证件驾车的中国公民。

布尔夏宁说:“去年10月交通警察在布拉戈维申斯克拦截中国公民陈德义(音译),并检查其驾驶证件。他向警察出示了伪造的驾驶证。经查明,这名中国公民2009年在黑河通过熟人购买了这一证件。这名公民没有在专门的驾驶学校受过培训,没有权利驾驶车辆。”

在判决时,法官考虑到被告属于初犯、而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还有未成年子女等因素,裁定1966年出生的陈德义触犯俄罗斯刑法典第327条(使用伪造证件),并对他处以2万卢布的罚款。

改编自俄新社

《透视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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