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新闻 俄杜马一读通过相关法案

201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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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编注)一读多数票通过一个规定了在媒体传播虚假新闻和以“不雅形式”在互联网上表达对政府机构和公众不尊重应承担的责任的法案。
State Duma
来源: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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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提出后杜马各党派和相关委员会均提出异议。杜马议员和政府所提异议并非针对法案拟定者提出合法化的法规本身,而是针对在实践中可能会被“随意解释”的表述。 

俄国家杜马副议长伊戈尔·列别捷夫(Igor Lebedev)表示,监察员和警方均无法对虚假新闻的具体传播者向法庭起诉,也无法证实“假帖子引发了大规模混乱”。杜马国家建设委员会主席帕维尔·克拉申尼尼科夫(Pavel Krasheninnikov)说:“并不是对传播的后果负责任,而是对传播的行为本身负责任。”他同时坦言,二读中“要纠正这一表述”。杜马信息政策委员会主席列昂尼德·莱文(Leonid Levin)则呼吁议员们在该法案二读前“非常认真地研究”所有表述。他说:“我们如果犯错,不够仔细并完全确定使用该法案的标准,就会回到不久前互联网用户根据《刑法》第282条(煽动仇恨或怨恨以及羞辱人的自尊)随意被判刑事责任的状况。”

不久前俄总统民间社会与人权发展委员会曾对该法案表示反对,认为需要进行大量修改,其中一些规定多余或无法理解。尤其是法案中包含的“规程在很大程度上与现行法律重复,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为随意执法创造了基础”。委员会说:“委员会根据专家的意见确定了其对两项法案的概念基础的立场并得出要进行彻底修改的结论,首先要从正确定义目标和适当法律规范方法开始,此外还需排除没有合法定义以及受法律高度不确定性困扰的概念。”

法案建议对传播明显不可靠的社会重要信息的媒体进行惩罚,但委员会认为使用这种表述是“大有问题的”,因为“针对这种行政违规行为几乎不可能确定其是否蓄意,即很难证明违规者意识到其传播的信息不可靠并存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此外,“法庭对确定此类案件中存在蓄意的事实缺乏应有的关注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公民获得及传播信息的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观点自由以及传媒信息自由等宪法权利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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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
 

作者:爱丽娅·洛桑(Eleonora Los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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