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41年11月21日颁布法令,旨在为调动补充力量对多子女母亲给予帮助,将向独身男女和小家庭公民征税。
年龄在18至50岁的无子女男性与年龄在18至45岁的无子女已婚女性须向国家缴纳工资6%的税。
因健康原因而无法生育的人士可免交此项税。此外,曾有孩子遇害、夭折或在卫国战争前线失去联系的人士也可免除向其征税。
1950年代末,当有人提出废除该项税收时,时任苏联领导人的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赫鲁晓夫表示,“这是个正确的、非常好的法令,它对我们的国家有益,有效地增长了国家人口”。提议因而被取消了。
80年代末起,年轻人可在注册结婚后一年内享受优惠税率。在此之前,年轻的妻子们难为情地讥笑婚礼后必须立即生孩子。
委婉地说,这项税收在百姓中不受欢迎。尽管是由于战争开始后的苏联人口问题而引发并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但这项独身税却一直实行到苏联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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