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阶层制度是从彼得一世时期开始,在文武官员等级表(Table of Ranks)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二十世纪初,阶层是指各自拥有不同的法律地位、特定权利和社会责任的社会与法律群体。其中贵族是最有特权的精英阶层。
1917年11月23日,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除阶层和文官官阶》的法令,废除了所有俄国现存的对公民的阶层划分、阶层特权和限制、阶层组织和机构,以及所有文官官阶。法令规定了一个全国所有人通用的名称:俄罗斯共和国公民。
11月24日,列宁和斯维尔德洛夫签署法令,法令正式颁布并生效。
根据该法令,所有同阶层有关的设施、文书和档案即刻交由相应的城市及地方自治政府进行管理,而现行法律中的所有相关条文则被废除。
该法令的适时性及其与整个苏维埃政权立法体系的一致性,使其推行未遇到任何真正的阻碍。
至1917年底,对已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帝俄时代的封号、制服和勋章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不过正式停用封号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甚至直到1918年仍可在官方文件中见到革命前格式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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