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官员的声明表明,双方已就所发生的与俄罗斯边防人员在7月中旬抓捕两艘中国渔船有关的不愉快事件进行了总结。这两艘渔船在俄罗斯专属经济区从事非法捕捞业务。第一艘船没有进行抵抗,而第二艘渔船并没有听从俄罗斯海岸警备队的指令、不回答无线电报话机的问询并试图逃跑。如此一来,俄边防军不得不花费数小时时间进行追击。当俄罗斯边防人员严格按照国际法和国内法试图登上这艘渔船的时候,中国渔民进行了抵抗。俄方舰船不得不对渔船船尾进行射击。并且射击的时候考虑不让中国渔民受到伤害。此后,这艘渔船被迫停下,被押解到就近的海港。
当然,此类事件并不会给两国关系添加什么色彩。所采取努力的目的在于,要将和渔业捕捞相关的问题纳入到法制空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双方将就俄方向中方给予在俄罗斯经济专属区捕捞配额、以及中方给予俄方相应经济补偿一事进行磋商。此外,这位外交官还说,莫斯科和北京已达成共识,将尽快建立海上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以预防非法捕捞现象的再次发生。
显然,这是一种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俄罗斯渔业捕捞属社会联络中心主任亚历山大·萨维里耶夫在接受采访时说,在这方面,俄罗斯已经和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基础。据这位官员介绍,俄罗斯是首批签署国际反捕捞公约的国家之一。
他说:“除此之外,俄罗斯正在政府层面与远东地区的邻国们进行磋商,目前已经同韩国、朝鲜签署了协议。与日本也准备签署协议。我们希望,在9月份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期间可以将这些工作完成。中国是可靠又有效率的伙伴,我们也准备和中国签署这样的协议。而且,这不仅仅涉及到海上,还涉及到淡水区域。前不久,我们和中国的同行们在阿穆尔河及邻近水域组织了渔业保护行动。”
从法律监控的角度看,还存在另外的问题。这个问题和外国公司获得俄罗斯生物资源的“灰色”经营有关。前不久,俄罗斯的议员们已经向总检察院提出质询,内容是一家名叫太平洋恩利的香港集团公司参与在远东地区的渔业捕捞业务。这家公司不是直接参与,而是通过受其控制的俄罗斯公司来进行。
然而,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外国公司是被禁止捕捞俄罗斯生物资源的。在上周一召开的外国投资委员会会议上,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委托各部委采取措施,规范外国公司在俄罗斯的捕捞业务。其中也提到了这家太平洋恩利集團公司。在俄罗斯专属经济区的捕捞配额已经在俄罗斯公司之间进行了分配,而且时间为10年。通过这种方式,试图增加国内海产品的供给数量,并发展本国的加工业。而这种代理人的“灰色方式”很难被定义为是非法捕捞。另外,如同以往一样,大部分打捞上来的海鱼还是进入到国外市场。看起来,政府准备严肃地解决这个问题。
改编自《俄罗斯之声》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