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合作新方向 25年电力合同升级俄中合作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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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俄罗斯国际统一电力系统公司(Inter RAO UES)子公司“东方能源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签署长期对华供电合同。合同期限为25年,期间将通过110、220和500千伏输电线向中国输送电力预计可达到1000亿千瓦时。
摄影:Itar Tass
摄影:Itar T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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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合同将于2012年3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计划,2012年俄罗斯对华输电量将超过26亿千瓦时(2011年时,这一数字为12亿千瓦时)。

“阿穆尔州-黑河”500千伏输变电线路的建设使俄罗斯扩大对华供电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该线路的主要客户为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其子公司“东方能源公司”为建设部分横穿阿穆尔河的线路提供了资金支持。根据俄中双方签订的新合同,此次供电出延续使用之前进行跨境电力贸易的110和220千伏输变电线路以外,还将通过新建成的“阿穆尔州-黑河”500千伏输变电线路对华供电。

对此,俄罗斯“东方能源公司”总经理米哈伊尔•沙什穆林(Mikhail Shashmurin)表示:“此次签署的电力合同是“东方能源公司”与中方合作伙伴的合作历史上供电最大、有效期最长的合同,这标志着扩大对华电力供应项目的第一阶段已经成功实施。此举为今后实施此前双方达成的关于将对华供电量逐步增至600亿千瓦时的协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双方应在俄罗斯境内合资兴建发电厂,主要是煤炭发电厂,以及新建跨境超高压输电线路。我们希望,继这个合同之后,俄中两国还能签署规模更大、期限更长的合同同,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两国在电力领域的互利合作”。据报道,2011年俄罗斯“东方能源公司”共向中国出口电能12.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自2009年3月1日恢复对华电力出口以来,“东方能源公司”对华输电逾30亿千瓦时(2009年8.54亿,2010年9.83亿)。

众所周知,俄罗斯总理普京于2011年10月进行的对华访问掀起了俄中能源合作的热潮,而两国的电力合作也同时揭开了新篇章。俄罗斯的东西伯利亚地区有着丰沛的未开发水力资源,而该地区距离中国东三省的电力负荷中心仅有约1400公里之遥。以俄罗斯的电力补充中国经济发展中所形成的电力缺口,将获得类似于加拿大向美国输电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将成为继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之后另一个与中国能源合作的大方向。

摘自www.eastern-ec.ru

《透视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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